趁着这个新年短假看了一本书,然后又重看了另一本一直很喜欢的系列小说。
大扫除的时候发现那几本放在宿舍书架里的书都蒙上了尘:三本日语参考书、一本新加坡华文小说、一本英文译本的村上春树;最年长的那本应该都满周岁了。
把它们清理干净之后就毅然把那本中文书扔进行李,打算这个假期回去把它看完,以免夜长梦多。
上大学之后就渐渐失去了阅读的习惯;学习生活太忙碌,唯有放假回家才有时间看看书。
回家的时间不长,我书读得飞快。我以春晚的对嘴歌唱、台湾的低能综艺作背景音乐,翻阅一页页的文字——所幸书的内容算不错,不然本人可能就会去玩电脑了。
以前本人看书都会控制阅读的速度,尽管剧情再紧凑也不能读太快——马来西亚书本太贵呀,又不常买书,倘若一天就看完那接下来不就没有娱乐了?所以一本长篇也要分摊五六天才看完。
就算书看完了通常又会再重新看一遍,搜索那些之前忽略了的细节和伏笔,勉强又多出了两三天的娱乐。
我想到自己喝饮料也有这样的习惯——一罐Yakult也能喝个几分钟,然后加水再多喝一口。
我真是个环保节俭的好孩子。
早前参加比赛赢得了书卷,购买新加坡作家的书籍就有折扣。没办法,新加坡市场小,才五百万人;扣掉非华裔、不谙中文、不看书、不看文学书,基本上所剩无几。
大马文坛其实也半斤八两——好像有人说过马来西亚华文书能卖超过一千本(还是一万?)基本上就能还神了。
还真有些悲凉。
我对新华文学没有研究,在书店里随便挑了一本翻阅,见还算顺眼,就买了下来,然后放在书架里生尘。
那是一本爱情小说。我看了十多个章节(一个篇章很短,才一两页)才发现,然后开始质疑我半年前的品味——怎么会买这样的书。
再读下去才发现当时选了这本不是因为题材,而是作者写作的方式:没有太多的叙事和描写,文中穿插了很多内心独白,以及一些零散的思绪。这和本人的写作手法有些相像。
我不知道这样的文笔是从哪里学来的。还是我的脑袋本就一片混沌。
我合上了书,放到几乎满了的书架,一面揣测下一本书的加入会在什么时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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